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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祖祭典(海口天后祀奉)

妈祖祭典(海口天后祀奉)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妈祖祭典(海口天后祀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妈祖祭典(海口天后祀奉),海南省海口市传统民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海口天后祀奉从元代开始在民间形成,是一项以宫(庙)为主要活动场所,以习俗和庙会为表现形式的崇奉、颂扬妈祖的民俗信仰活动。

妈祖作为沿海地区百姓的海上保护神,曾被历代皇帝先后36次叠奖褒封,封号从“夫人”“天妃”“天后”到“天上圣母”等,海南民间习惯称妈祖为天后圣母、天妃圣娘、天妃娘娘。

历代海南史书和地方志记载,元代海南岛已建有妈祖庙5座,至明清两代,妈祖庙遍及琼州13个州县。在海南,只要有港口、码头和商埠的沿海地区就有妈祖庙。从明清两代新建和重修妈祖庙宇的记载中发现,参与修建妈祖庙的人员中不乏当时的政府官员和商人,他们大多为当地的县令、知县和外来经商者。由此可见,当时海南信奉妈祖之风已经盛行。

妈祖信俗从元代开始在海南民间流传,至今已将近800年的历史。每逢妈祖诞辰(农历三月二十三)和忌日(农历九月初九),海南的天后宫(天妃宫)都要举行祭典活动,人们以母亲的形象创造了一个敬而亲之、亦神亦人的神祗,将母亲的大爱集于妈祖身上。从元代延续下来的天后祀奉活动,体现了海南民众对妈祖的景仰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

天后祀奉仪式分为家庭祭祀和宫庙祭祀两种,目前海口重点保护的三处妈祖庙中,仅有新海村的海口天妃宫紧邻大海,使这里的祀奉仪式得以保留对海祭拜的环节。宫庙祭祀中又分成日常祭祀和庙会祭祀两种,逢庙会祭祀时要举行祭祀大典,每年最盛大最隆重的两次庙会祭奠是妈祖诞辰(农历三月二十三)和升天日(农历九月初九),往往能吸引数千信众参加。

天后祀奉礼俗经过沿袭发展,目前在海口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程式和内容。祀奉祭奠时,在宫(庙)前的平台上搭设祭筵,安放烛台、香炉,摆上包括全猪(整头烧猪)、羊、鸡、海鲜、饭及水果等在内的祭品。主祭人诵读祝文,信众虔诚上香、膜拜、祈福。祀奉仪式前后,会有由仪仗队、武术队、腰鼓队、歌舞队、舞龙队、舞狮队等文艺团体组成的表演队伍,在以地方曲调为伴奏的乐曲声中进行舞龙、舞狮表演,“土地公”“土地婆”扭着秧歌舞步跟在前后左右。

祭典仪程中最为壮观的场面是妈祖巡游:由四人将妈祖神像用“銮驾”从宫(庙)中抬出,举着帅旗、令旗、头牌、刀棍、“天上圣母”牌等的仪仗队跟随其后,被大队信众簇拥着浩浩荡荡按既定线路向海边和街巷巡游。妈祖坐的銮驾不是被抬得四平八稳,而是摇摇荡荡,据说荡得越厉害就越能保平安。早已停靠岸边的船只一字排开,船上悬挂 、插满彩旗。巡游队伍每到之处,鞭炮齐鸣。巡游结束后,祭拜人员返回宫(庙)中,再次向妈祖行礼,仪程结束。

海口天后祀奉作为妈祖信俗的一项民间活动,具有鲜明的地域色彩,其厚重浓郁的古风与庄严肃穆的气氛已经形成了自成一体的祭祀文化,经过历史的积累如今已成为海口具有代表性的一项传统民俗。

2014年,海南省海口市申报的妈祖祭典(海口天后祀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编号:Ⅹ-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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